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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山西省公安机关基层派出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体能测试工作定于2007年11月24、25日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能测试对象 根据考试成绩(考试成绩=笔试成绩/2×60%+面试成绩×40%)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各招考录用职位计划数的1.5倍确定体能测试对象(体能测试人员名单另行通知)。 二、体能测试时间、地点 阳泉、晋城、朔州 2007年11月24日 其余市 2007年11月24日、25日两天 体能测试的具体时间、地点详见体能测试通知书。 三、体能测试通知书打印 参加体能测试的考生可于2007年11月22日—23日登陆山西人事考试网(www.sxpta.com)自行下载打印体能测试通知书。不能下载打印的,请于11月23日下午(15:00—18:00)到所报职位的市公安局政治部领取。 四、体能测试项目 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本次体能测试项目为: 男子: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引体向上、立定跳远。 女子:10米×4往返跑、800米跑、仰卧起坐、立定跳远。 五、体能测试评分标准 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量化,实行单项百分制计分。考生4项成绩合计得分在200分(含)以上且其它单项成绩中有三项(含)以上分别在30分(含)以上者为体能测试合格。(具体标准见附件1) 六、注意事项: (一)体能测试期间实行封闭管理,考生应严格遵守体能测试纪律,接受工作人员的统一管理,不准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测试场地,不得以任何方式与外界联系,违者取消测试资格。 (二)本次体能测试不安排复测、补测,考生也不得在测试时以身体不适为由提出缓测。 (三)参加体能测试的考生请按照本职位的时间安排持体能测试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测试地点报到。凡迟到30分钟以上或缺考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生自备运动衣、运动鞋,禁止穿跑鞋。 (六)体能测试结束后,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时间另行网上通知。 咨询电话: 太原:0351—4612852 大同:0352—2032022 阳泉:0353—2958153 长治:0355—2210219 晋城:0356—3010276 朔州:0349—2169478 忻州:0350—3050032 吕梁:0358—8310270 晋中:0354—3075046 临汾:0357—2188161 运城:0359—2690026 省招考领导组办公室 二○○七年十一月二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