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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山西省公安机关基层派出所考试录用 公务员(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递补公告 2007年山西省公安机关基层派出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递补工作定于2007年11月30日进行。现予公告: 一、递补对象 首轮体能测试工作结束后,对体检人数不达计划录用人数1.2倍比例的职位,从经过面试未进入体能测试的人员中,按职位以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2×60%+面试成绩×40%)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录用人数1.5倍比例的缺额确定参加体能测试递补人选,本职位递补人选不达比例的,按实际进入面试人数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递补人员名单附后)。 二、体能测试时间地点 2007年11月30日。 体能测试的具体时间、地点详见体能测试通知书。 三、体能测试通知书打印 参加体能测试递补的考生可于2007年11月29日登陆山西人事考试网( www.sxpta.com)自行下载打印体能测试通知书。不能下载打印的,请于11月29日下午18:00到所报职位的市公安局政治部领取。 四、体能测试项目 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本次体能测试项目为: 男子: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引体向上、立定跳远。 女子:10米×4往返跑、800米跑、仰卧起坐、立定跳远。 五、体能测试评分标准 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量化,实行单项百分制计分。考生4项成绩合计得分在200分(含)以上且其它单项成绩中有三项(含)以上分别在30分(含)以上者为体能测试合格。 六、注意事项: (一)体能测试期间实行封闭管理,考生应严格遵守体能测试纪律,接受工作人员的统一管理,不准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测试场地,不得以任何方式与外界联系,违者取消测试资格。 (二)本次体能测试不安排复测、补测,考生也不得在测试时以身体不适为由提出缓测。 (三)参加体能测试的考生请按照本职位的时间安排持体能测试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测试地点报到。凡迟到30分钟以上或缺考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生自备运动衣、运动鞋,禁止穿跑鞋。 (五)体能测试的成绩当天张榜公布。 (六)《人民警察体能测试评分标准》和《2007年山西省公安机关基层派出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体能测试规则》仍按照11月20日“山西人事考试网”发布的《2007年山西省公安机关基层派出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体能测试公告》执行。 咨询电话: 太原:0351—4612852 大同:0352—2032022 阳泉:0353—2958153 长治:0355—2210219 晋城:0356—3010276 朔州:0349—2169478 忻州:0350—3050032 吕梁:0358—8310270 晋中:0354—3075046 临汾:0357—2188161 运城:0359—2690026 省招考领导组办公室 二○○七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