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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山西省公安机关基层派出所 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体检通知 2007年山西省公安机关基层派出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体检工作将于12月5日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对象 在体能测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2×60%+面试成绩×40%)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各招考职位录用人数的1.2倍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带小数点的,按照向上取整的方法确定人数)。 二、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时间:2007年12月5日 体检地点:详见体检通知书 三、体检项目和标准(见附件) 四、注意事项 1、体检应尽量保持平和心态,不要过于紧张。 2、体检前,要注意饮食,不要吃过多油腻、不易消化的食物,不饮酒,不要吃对肝、肾功能有损害的药物。 3、体检前一天要注意休息,避免剧烈运动和情绪激动,保证充足睡眠,以免影响体检结果。注意个人卫生。 4、体检前12小时应禁食、禁水,保持空腹。 5、体检当日,女性不要化妆。 6、考生要按规定的时间、地点集中,不得迟到。迟到或无故未到的考生按自动放弃对待。 7、考生对体检结论提出质疑的,从体检结果公布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对身高、视力、血压三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在体检当天所有体检项目结束后,可当场复检,过后不再受理)。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体检结论为准。 8、体检费用自理。 省招考领导组办公室 2007年12月3日 |